上线安全评估自评(App / 小程序 / 网站)
适用场景:需向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beian.mps.gov.cn)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的 App、小程序、网站运营者。依据《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》(网信办/公安部,2018-11-15 发布、2018-11-30 施行):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上线(或增设功能、重大变更、用户规模显著增加、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、监管部门书面通知)时,应当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。
双路径:依据《规定》第四条,评估可自行实施,也可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。自评适合快速形成《自评估报告》草稿;委托具备等保检测与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,报告规范性更高,过审率更高。
输出:管理类 8 项完成度(n/8)+ 技术证据缺口表 +《自评估报告》草稿(按公安平台表单结构)+《检测委托建议书》。填写联系方式解锁完整草稿与建议书,打印即 PDF。
场景提示
- 深度合成/生成式 AI 类 App 与小程序:商店核验时须同步提供算法备案证明与安全评估报告(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2025-09-01 施行)。
- AI 拟人化互动服务(AI 陪伴/虚拟恋人类):《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2026-07-15 施行,上线即触发安全评估,商店核验备案情况。
- 政务 App/小程序:按《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》(国办函〔2026〕12 号)备案前原则上应完成验收。